永历十八年六月初,当浙东的梅雨渐渐沥沥转为夏日的骤雨时,南京钦差大臣陈邦彦的车驾,终于穿过重重雨幕,抵达了风波中心的宁波府。随行的不仅有王命旗牌、护卫精兵,更有两名从刑部、都察院抽调的老练刑名、钱谷官员。他此行的名义虽是“巡抚浙直,督导新政”,但明眼人都知道,塘河乡案骤然升级,已使他此行第一要务,便是厘清这桩牵动宁波乃至整个浙东士林神经的“奇案”。
宁波府城,驿馆。
风尘未洗,陈邦彦便召来了焦头烂额的巡访官陈子升,以及闻讯赶来的浙江按察使司派来“协理”的佥事。驿馆内外,浙江巡抚、布政使乃至宁波知府,皆遣人问候,然陈邦彦一概以“鞍马劳顿,稍后再叙”为由,暂不接见。他需要先听最直接的声音。
“……事情大致便是如此。”陈子升详细禀报了自塘河乡纠纷爆发,到李元礼告状、舆论发酵、陈阿四狱中中毒、自己被迫行文省按察司请求提审的全过程,并将巡访所初步调查获取的证人证言、仵作验伤记录、以及关于李元礼背景的密查简报,一一呈上。“下官以为,此案绝非简单田土之争。李元礼步步为营,借清丈之机发难,又以舆论挟持官府,更在陈阿四即将对质时下毒灭口(或至少是使其无法言语),手段狠辣,环环相扣,背后定有人指点谋划。其目的,不仅在于争夺那几亩淤田,更是要借机坐实新政‘不公’、巡访‘偏袒’之污名,打击朝廷威信,阻挠清丈。”
陈邦彦年过五旬,面容清癯,久历宦海,阅案无数,此刻却也不禁眉头深锁。他快速翻阅着卷宗,尤其是关于陈阿四中毒的细节。“所用之毒,可曾验明?”
“回钦差,经延请宁波名医会诊,并查阅《洗冤》诸录,疑似是‘曼陀罗’(洋金花)混合他物研磨的粉末。此物少量可致人昏聩、幻视、言语不清,剂量大则致命。所幸发现及时,灌了解毒催吐之剂,性命无虞,然神智受损,月内恐难复原如初,更遑论清晰对质。”陈子升答道,“下官已命人封存了陈阿四当日饮食,并详查经手狱卒。然鄞县大牢管理粗疏,当日送饭之人乃一临时雇用的老役,一问三不知,线索几断。”
按察司佥事心翼翼道:“钦差大人,陈巡访所言,虽有其理,然……此案如今已成宁波士民瞩目之焦点。李元礼一方,咬定陈阿四殴人在先、阻挠清丈,且其手中田契分明,在县衙亦有备案。陈阿四中毒,狱卒供称乃其‘旧疾复发自备之药误服’,虽显牵强,然一时难以证伪。如今省里提审文书已下,然李元礼在鄞县乃至宁波,颇有声名,其姻亲故旧,亦多有功名在身。若贸然以重刑拘拿,而无铁证,恐……激起物议,于新政大局不利。”
这话代表了浙江官场相当一部分饶观望与顾虑:不愿轻易卷入,更担心激化矛盾。
陈邦彦放下卷宗,目光平静却透着压力:“陈阿四所持老契,可曾验看?”
“验过。确是万历年间鄞县所出,然年深日久,纸质脆化,墨迹亦有晕散,且所载四至模糊,仅以‘东至河心,西至老柳’等语含糊界定,难以与现今地形完全对应。而李元礼所持启新契,格式规整,四至分明,且有县衙钤印。单就契据而言,李元礼占优。”陈子升道,“然,下官暗访塘河乡多位耆老,皆言陈阿四祖上确在彼处垦殖,李元礼之田乃其父辈通过不甚光明手段,从一破落远亲手中贱价购得,且当时丈量便有争议。此事乡间多有传闻,然皆无实据。”
“也就是,此案关键,在于陈阿四中毒真相 与李元礼购田是否涉弊。”陈邦彦总结道,“前者乃刑事重案,后者则关乎田产权源。两事皆无明证,而舆情汹汹,对方又占着‘契据分明’的理。”
他起身踱步,雨声敲打窗棂,淅淅沥沥。“子升,你行文提审,是对的。此案已出下毒之事,性质陡变,非鄞县所能独断。然,提审至省,亦需有可破之局。对方敢在狱中下手,必自恃手脚干净。那临时老役,恐怕早已‘消失’或‘封口’。曼陀罗并非罕见之物,追查来源亦是大海捞针。”
陈子升心下一沉:“钦差之意是……”
陈邦彦停下脚步,眼中闪过一丝锐光:“破局之道,或在彼之长,攻彼之短。 他不是占着‘契据分明’的理吗?那我们就从这‘契据’入手,查他个底朝!”
他转向按察司佥事:“金事,立即行文鄞县,将此案所有人犯、证人、及全部涉案田产历年之鱼鳞图册、推收过割底簿、赋役黄册相关页张,连同 李元礼、陈阿四两家自 万历末年 至今 所有分家、买卖、典当、诉讼之文书存底,限期 解送宁波!本钦差要亲阅!”
他又对陈子升道:“子升,你手下可有精通钱谷、熟悉宁波田赋旧例的老吏?”
“樱下官从绍兴聘得一位退休的户房老书办,对浙东田赋掌故极为熟稔。”
“好!着你与这位老吏,会同本钦差带来的户部专员,组成田契稽核组!不只要看李元礼那张启新契,要把他家自购得此田以来,所有涉及田赋、徭役的记录全部调出比对!重点是,其田赋数额,与契载田亩等则是否相符?历年过割,有无跳档、诡奇?其家其他田产,与这张新契所涉田亩,在历年图册中,位置、四至可都能严丝合缝? 记住,但凡官府文书,只要经手,必有痕迹,有痕迹,就可能露出马脚!”
陈邦彦这是要采取最笨拙,却也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用海量的、枯燥的、专业性极强的文书比对 和财务稽核,来对抗对方精心准备的“完美契据”和舆论攻势。这需要时间,需要耐心,更需要不受外界干扰的专业判断。
“至于陈阿四中毒案,”陈邦彦语气转冷,“刑事侦缉,由本钦差带来的刑部主事总责,你巡访所、宁波府、按察司派员协理。重新勘验现场(监狱),提审所有涉案狱卒、医役、乃至近期出入过大牢的可疑人员,扩大 曼陀罗来源的排查范围,不仅 在城内药铺,更要 查乡间郎症走方贩子!告诉下面的人,但有所获,无论涉及何人,即刻来报!本钦差不信,在宁波这地面上,就真的能做到衣无缝!”
一道道命令,清晰、冷静、有条不紊地从驿馆发出。陈邦彦没有急于召见地方大员,也没有对舆论做出任何直接回应,而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看似枯燥繁琐的案牍工作和刑侦细节郑这种沉默而专注的姿态,反而让原本喧嚣的舆论场,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凝滞福那些鼓噪“清丈不公”、“巡访偏袒”的声音,在钦差沉默而有力的行动面前,似乎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发力。
宁波士绅圈。
沈延赏的宅邸内,气氛不复之前的从容。数名参与草拟《清丈利弊刍议》的乡绅聚在一处,面色各异。
“陈邦彦这老狐狸,不接招啊!”一人烦躁道,“原以为他会急召府县,或出安抚告示,或雷霆镇压,总有个态度。他倒好,一头扎进陈年旧账里去了!又是调册,又是查赋,还要追查什么曼陀罗!这要查到何时?”
另一人忧心忡忡:“查展不怕,咱们的账目……早年或许有些疏漏,但经手的都是老人,该抹平的也早抹平了。怕只怕……他这么一板一眼地查,万一真从故纸堆里翻出点什么不相干的纰漏,牵扯开来……”
沈延赏相对镇定,但眉头也拧着:“李元礼那边,打点得如何?那老役,处理干净了?”
“沈兄放心,那老役本就是孤寡,给了笔钱,打发回原籍了,没人找得到。李家的账目田契,也请高人反复看过,明面上应无大碍。只是……”话之人压低声音,“陈邦彦这么个查法,摆明了是不信表面文章,要深挖根子。李元礼的田怎么来的,你我都略有耳闻,当年经办的那位户房经承虽已过世,但其子尚在,且……似乎与李元礼近年有些龃龉。万一被陈邦彦查到这条线……”
沈延赏心中一凛。官场上的事,最怕“万一”,尤其是陈年旧账,牵丝攀藤,谁也不敢保证绝对干净。“告诉李元礼,让他稳住,一口咬定契据,其他一概不知。也让他想想办法,安抚好可能知情的人。至于陈邦彦……”他望向窗外雨幕,“他既然要查,就让他查。查不出所以然,看他如何向朝廷、向宁波士民交代!通政公报不是喜欢登吗?等钦差查了十半月毫无进展,看他们还怎么登!”
然而,沈延赏低估了陈邦彦的决心,也低估了专业吏员在详实资料支持下的能力。更低估了,在“新政”大义和钦差权威双重压力下,一些原本铁板一块的利益链条,可能出现细微裂痕。
七日后,驿馆签押房。
烛火通明。陈邦彦带来的户部专员,那位绍兴老书办,以及陈子升,正对着一堆摊开的泛黄册籍,低声讨论,人人眼中带着血丝,却也有压抑的兴奋。
“大人请看,”老书办指着几处朱笔圈出的记录,声音因激动而微颤,“启四年,李元礼之父李茂才,从堂侄李阿狗手中,购入‘塘河乡河西沙淤田五亩’。 然,同年 的鱼鳞图册 对应区块标注,此处为‘河滩淤地,约三亩,佃户陈’!五亩 对三亩,买主 对佃户!此为一疑!”
“再看赋役黄册,”户部专员接口,“启四年后,李茂才名下,此块田亩科则,记为‘ 中 田’。然,根据 当时鄞县 的定则,新 涨 沙 田, 头 三 年 按 ‘ 下 田’ 起 科, 三 年 后 方 定 等! 李 家 当 年 即 按 ‘ 中 田’ 纳 赋, 此 为 二 疑! 更 有 甚 者, 启 五 年 的 一 份 县 衙 户 房 内 部 移 文 残 页 提 及, 有 人 为 ‘ 塘 河 李 姓 田 亩 等 则 事’ 请 托, 批 示 为 ‘ 酌 情 办 理’。”
陈子升补充道:“下官已密查当年经手此书吏。此人已故,然其子如今在城中开一杂货铺,生活拮据。下官派人以‘收购旧文书’为名接触,其子隐约透露,其父晚年曾酒后懊悔,言‘不该为几两银子,替人篡改田册,亏了心’。”
虽然尚无直接证据证明李元礼之父当年具体如何操作,但田契与官方图册不符、科则违反定例、以及存在请托舞弊的强烈嫌疑,这几点已足以对李元礼所持“完美契据”的合法性,提出根本性质疑!这不再是“契据不明”的纠纷,而是当年产权获取可能就存在严重舞弊!
几乎同时,刑事侦查方面也有突破。排查曼陀罗来源的吏员,在城外一处偏僻的村落,找到一个曾走方卖药的跛脚郎郑此人承认,约在案发前半月,曾有一“管家模样”的人,以“家中牲畜惊厥”为名,从他这里买走过少量曼陀罗粉末,并详细询问了用量。经秘密辨认,此人极似李元礼家中的一名外院管事!
两条线索,一虚一实,一涉及产权根本,一指向下毒嫌疑,虽皆非铁证如山,却已足够形成强大的突破口和逻辑链条。
陈邦彦看着手中汇集而来的简报,脸上并无喜色,反而更显凝重。他知道,揭开盖子的时候到了,但掀开之后,露出的可能是更不堪的污秽,以及更猛烈的反扑。
“行 文 鄞 县, 并 知 会 宁 波 府、 按 察 司: 塘 河 乡 案 涉 及 重 大 产 权 舞 弊 及 下 毒 谋 害 嫌 疑, 本 钦 差 决 定, 即 刻 提 审 一 干 人 犯 李 元 礼 及 其 涉 案 管 事、 狱 卒 等, 移 至 宁 波 府 衙, 由 本 钦 差 主 持, 会 同 浙 江 按 察 司、 宁 波 府、 通 政 巡 访 所, 公 开 会 审! ”
“着 通 政 公 报 浙 江 分 社, 派 员 列 席 记 录( 不 得 干 预 审 讯), 并 可 于 审 后, 将 案 情 进 展 及 已 查 明 之 关 键 疑 点, 如 实 刊 载, 以 正 视 听! ”
“告 诉 陈 子 升, 集 中 人 手, 准 备 好 所 有 证 据 链! 这 一 仗, 我 们 要 在 大 庭 广 众 之 下, 把 这 塘 河 乡 的 黑 幕, 一 层 一 层, 剥 给 下 人 看! ”
永历十八年六月中旬,宁波府衙大堂。钦差大臣陈邦彦高坐正堂,按察司佥事、宁波知府、陈子升分坐两侧。堂下,李元礼与其管事、相关狱卒俱已带到。堂外围观者如堵,不仅有士民百姓,更有许多闻讯赶来的士绅,沈延赏等人亦混迹其中,面色阴沉。
陈邦彦没有废话,直接切入正题。他没有先问殴斗,而是从田契入手,将鱼鳞图册、黄册记录、当年户房移文残页、以及老书办等饶证言,一一当庭质对。李元礼起初尚能强辩,然在确凿的官方文书矛盾与专业质问下,渐渐左支右绌,冷汗涔涔。尤其当陈子升传唤那名已故书吏之子,当庭陈述其父遗言时,李元礼脸色煞白。
紧接着,刑部主事出示了对跛脚郎中的讯问笔录,以及对李元礼管事的初步拷问结果(管事已部分招认受李元礼指使购买曼陀罗,但辩称不知用途)。虽然李元礼矢口否认指使下毒,然购买毒物的时间、人物指向,与陈阿四中毒时机高度吻合,已构成重大嫌疑。
会审从清晨持续到午后。陈邦彦问案逻辑严密,证据环环相扣,将李元礼一方精心构筑的“契据分明、良善被欺”的表象,冲击得七零八落。尽管最终定谳尚需时间,但“李家田产来源可疑、涉 嫌 舞 弊, 并 涉 及 购 买 毒 物、 陈 阿 四 中 毒 案 嫌 疑 重 大” 的结论,已清晰呈现于公堂之上,也通过通政公报访事的笔,迅速传遍宁波。
舆论,一夜之间发生了微妙而深刻的逆转。原本同情“良绅”的声音迅速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对“伪善豪强”、“舞弊夺产”、“下毒灭口”的震惊与谴责。通政公报紧接着刊发的详细报道,以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彻底扭转了叙事。
沈延赏等人试图组织的二次舆论反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他们终于意识到,陈邦彦这位钦差,不仅“懂法”,更“懂账”,其破局之法,直击他们赖以维系地位的根基——对地方田赋册籍与产权话语权的垄断。
宁波的“法理暗战”,在钦差陈邦彦以“证据”和“专业”为武器的正面强攻下,取得邻一场关键性胜利。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李元礼案牵出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宁波乃至整个浙东士绅集团,不会就此罢休。而陈邦彦在宁波的雷霆手段,也势必在浙江其他推广地区,以及南京朝廷,激起新的波澜。
当宁波府衙的公堂散去,陈邦彦回到驿馆,接到了一封来自南京的密信。信中,监国朱常沅对其在宁波的作为给予肯定,但同时提醒:“宁波初胜,然根基未动。浙事如治丝,不可骤急。当借势整顿吏治,厘清赋则,稳固民心,徐图缓进。 另,吉安、建宁、肇庆 等处,近日亦有异动,卿需留意全局。”
陈邦彦放下密信,望向窗外渐渐停歇的雨势。宁波的,似乎亮了一些,但远方的阴云,依旧重重。他知道,真正的考验,或许才刚刚开始。而他在宁波的所作所为,不仅是为查清一桩案件,更是为整个“三项新政”的第二阶段推广,树立一个标杆,杀开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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